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林區住(城)建局,襄陽市、十堰市、荊門市審批局,各有關單位:
為進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規範建築市場監管,完善業務功能,提高數據質量,保證數據的真實性、準确性和完整性,我廳根據住建部《全國建築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台工程項目信息數據标準》(建辦市〔2018〕81号),對湖北省建築市場監督與誠信一體化平台(以下簡稱:“舊平台”)進行了升級改造,開發了新版湖北省建築市場監督與誠信一體化平台(以下簡稱:“新平台”)。為确保新平台順利上線運行,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啟用時間
1.“舊平台”将于2021年12月31日17:30時起關閉建設單位和行業企業入口,僅保留主管部門入口;
2.“新平台”将于2022年1月5日9:00時啟用,正常辦理各類事項。
請各地主管部門在“舊平台”關停前及時辦結業務事項,對于未辦結的事項相關建設單位或企業應在“新平台”重新錄入信息,各地主管部門在“新平台”重新辦理。
二、平台登錄
“新平台”正式啟用後,所有用戶可通過省廳官網住建動态欄目内的“業務系統”欄目登錄平台,也可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特色服務欄目内的“住建服務”欄目登錄平台,并為建設單位、建築企業等工程項目參建單位提供用戶操作指南。
三、有關要求
(一)建築企業要保障登記的企業、人員和工程項目信息的真實性、合法性、有效性,并自覺接受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,如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法違規行為,由登記企業自行承擔相關責任。
(二)外省進鄂建築企業登記信息的有效期,将統一延長到2022年2月28日。各相關企業要及時維護,保持動态更新,對長期不維護、數據失效的企業将進行凍結處理,其信息轉入後台存檔。
(三)省廳将統一為各市州住(城)建局配置一個管理員賬号,負責本行政區内(包括所轄縣市區及相關部門)所有“新平台”用戶賬号的分配管理和權限配置。請各市州住(城)建局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《市州管理員回執》(詳見附件)加蓋公章後報送至省廳建築市場監管處,同時将電子版傳至指定郵箱:scc@hbszjt.net.cn。
(四)各單位在“新平台”使用過程中,如有任何問題,請及時向省廳反映。
1.省廳建築市場監管處徐偉智,負責有關政策和業務問題咨詢,咨詢電話:027-68872173。
2.省建設信息中心,負責有關平台操作及技術支持問題咨詢,咨詢電話:027-68870132,027-68873052。
附件:市州管理員回執
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2021年12月28日
(此件公開發布)
相關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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